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201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代表着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升级方向。当前,我国品牌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产品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比较突出。为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快速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提出更高要求,更加注重品质,讲究品牌消费,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高端化、体验式消费特点。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今后一段时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的重要举措。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价值链升级,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引领消费,创造新需求,树立自主品牌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更好发挥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物质文化需求;有利于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强化企业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公益慈善等社会责任,实现更加和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 基本思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供给结构优化升级,适应引领需求结构优化升级,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围绕优化政策法规环境、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实施品牌基础建设工程、供给结构升级工程、需求结构升级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推动供给总量、供给结构更好地适应需求总量、需求结构的发展变化。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2017年)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管辖问题的批复(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2001年)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06年)
- 政府参事工作条例(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1991年)
- 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河北塞罕坝等19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