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2003年)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钢铁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和消费国,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近几年来,我国钢铁工业出现了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的现象。一些地方不顾市场及外部条件,以各种名义大规模新建炼钢炼铁项目,并低价出让、未征先用土地,给企业各种不合理的优惠政策和减免税收,还有一些地方以外商投资鼓励类名义,违规审批炼钢、炼铁项目,造成钢铁工业出现生产能力过剩,铁矿资源不足,布局不合理,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到2003年底,我国钢铁生产能力将达到2.5亿吨,目前在建能力约0.8亿吨,预计到2005年底将形成3.3亿吨钢铁生产能力,已大大超过2005年市场预期需求。此外,据不完全统计,各地拟建能力还约有0.7亿吨。钢铁工业是资金、资源和能源密集型产业,吞吐量大,污染重,耗水多。从资源、能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各方面条件看,我国钢铁工业低水平扩张、粗放经营的状况已难以为继。对于当前出现的盲目发展现象,如不加以引导和调控,将导致一些品种产量严重过剩和市场过度竞争,造成社会资源极大浪费,并易引发有关经济和社会问题。为迅速遏制钢铁工业盲目发展的势头,促进钢铁工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加强产业政策和规划导向

面对国际产业结构加速调整的形势和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根据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原则,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修订钢铁工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及时调整战略布局,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利用好国内外两种资源。要鼓励增加板管等高附加值短缺钢材的供给能力,限制发展能力已经过剩、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长线材等品种,降低资源消耗,实现清洁化生产,提高我国钢铁工业在国内外市场的整体竞争力。加强对国内外钢铁工业发展形势的研究和分析,建立和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钢铁产品、铁矿石、焦煤等重要原燃料市场供需状况、生产能力及价格变化等方面的信息,引导地方和企业的投资方向。

二、 严格市场准入管理

为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和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实现钢铁工业可持续发展,必须严格市场准入条件。钢铁投资建设项目的最低条件暂定为:
(一) 烧结机使用面积达到180m2及以上、焦炉炭化室高度达到4.3m及以上,高炉容积达到1000m3及以上、转炉容积达到100吨及以上、电炉达到60吨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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