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复函(2004年)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报请审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请示》(教基〔2004〕24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
同意《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体实施方案》,请按年度组织实施。
二、
在工程实施中,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切实加强对各地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指导。
三、
要加强对工程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督促应由地方安排的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四、
要加强对地方各级政府的指导,建立保障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设施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落实工程管理经费和设备维护、更新经费,严禁向农民摊派。
国务院办公厅
二○○四十二月五日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2001年)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
-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中“国家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 中国共产党章程(1997年)
- 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国务院关于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批复(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