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辽宁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沈阳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沈阳是辽宁省省会,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东北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等功能,推动沈阳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沈阳篇章。
二、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沈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20.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73.5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33.8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577.51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8.8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体育运动中兴奋剂问题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工作制度(2007年)
-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1986年)
- 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1987年)
- 携手构建亚太命运共同体——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发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0年)
-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4年6月29日)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2009年)
- 公安部关于受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可否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问题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