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的决定(2022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30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一百六十条第七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七项均修改为:“(七)需要通报的跑道表面状况及其重大变化”。
二、
将第一百六十二条第六项修改为:“(六)需要通报的跑道表面状况及其重大变化”。
三、
将第二百八十八条修改为:“塔台管制员应当按相关要求将机场管理机构提供的跑道表面状况或者运行中的航空器驾驶员报告的跑道刹车效应情况通知起飞、着陆和滑行的航空器。
“机场跑道刹车效应,分为好、中好、中、中差、差和极差六个等级。《航空器驾驶员报告的跑道刹车效应与跑道状况代码对照表》见附件14。”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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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郑洛新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专题设置和专题组长人选问题的复函(2003年)
- 电力规划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8号(2017年)
-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2015年)
- 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2019年)
- 国务院关于甘肃省玛曲县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地段划分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