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广州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广州是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彰显海洋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科技教育文化中心。《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国际商贸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性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等功能,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优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广州篇章。
二、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广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8.0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9.8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29.15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9.7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135.00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9%;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45.42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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