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齐齐哈尔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7年)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齐齐哈尔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齐齐哈尔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齐齐哈尔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黑龙江省西部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齐齐哈尔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
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431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晋升孙松璞同志海关副总监关衔的命令(2003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2007年)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8年)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
- 在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