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3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的请示》(湘政〔2001〕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长沙市是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长沙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良好、风景优美的现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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