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1年)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批〈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的请示》(吉政文〔1999〕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吉林市是吉林省重要的中心城市,东北地区以化工为主的工业基地,具有我国北方特色的旅游城市。吉林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把吉林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08年)
-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7年8月11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0年4月20日)
- 国务院关于设立海南洋浦保税港区的批复(2007年)
- 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199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告(2008年)
- 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