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00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20多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市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但也要看到,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够完善,政策措施还不配套,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为切实加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力度,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明确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市(包括县城,下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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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定价目录(2020年)
-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2000年)
- 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02年3月9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有关工作的函(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