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的批复(2017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修改稿)的请示》(发改西部〔2016〕27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引领,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紧紧抓住基础设施和生态环保两大关键,增强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上取得阶段性突破,在持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巩固边疆安全稳定、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上作出更大贡献,推动西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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