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纲要(2013—2020年)(2013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八大关于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国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本纲要。
一、 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志愿者是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智力、体力和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人。社会服务志愿者是指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困难群体的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减灾救灾、健康卫生等社会服务领域提供公益服务的人员,是志愿者队伍的中坚力量。大力推进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是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功能的有效举措;是激发奉献精神、陶冶思想情操、提高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内在要求;是满足群众需求、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积极倡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热情参与下,我国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政策环境不断完善,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发展平台不断夯实,基础保障不断加强,服务活动不断丰富;志愿服务逐步覆盖城乡社区建设、敬老扶幼助残、抢险救灾减灾、社会公益慈善等众多服务领域,在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助推城乡社会建设、发展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文明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看,当前我国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基础还比较薄弱,还存在着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公众参与志愿服务氛围不够浓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数量不足、志愿者素质有待提高和志愿服务缺乏稳定经费保障等问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相比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
当前,我国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了政治保证;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对志愿服务的迫切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服务的巨大需求,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经济的持续增长,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参与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热情的日益高涨,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在长期的实践中,各地创新探索的丰富的志愿服务经验,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奠定了实践基础。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抓住机遇,迎难而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主动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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