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6年)

国家邮政局:
你局《关于报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的请示》(国邮〔2006〕398号)收悉。现就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章程》。
二、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邮政局所属的经营性资产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主要经营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报刊等出版物发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邮政物流、邮票发行等业务。公司注册资金为800亿元,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实有国有资本数额,待公司成立后由财政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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