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0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上报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深圳市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9〕56号)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深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把深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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