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0年)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武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武汉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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