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铁路专用设备产品(含国家铁路局许可和非许可铁路专用设备产品,下同)质量安全是指铁路专用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质量必须符合铁路运输安全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局或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含北京地区,下同)依法组织或依法实施的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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