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批复(2023年)

湖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22〕16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为前提,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着力构建和谐人水关系,着力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着力增进社会民生福祉,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成为更加秀美富饶的大湖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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