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扩大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范围的批复(2020年)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扩大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范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扩大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昆山试验区)范围至昆山全市。
二、
昆山试验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强两岸产业合作,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两岸中小企业深度合作,在两岸贸易便利、科技交流、金融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两岸人才交流合作,进一步促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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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1991年)
-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2014年)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2015年)
- 统计上岗资格证书颁发实施办法(1999年)
-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2019年)
- 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2022年)
-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