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6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广州是广东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广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功能,提高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影响力,逐步把广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
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7434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布局,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功能,重点建设南沙新区等城市发展新空间。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乡一体化。做好全市域城乡空间管制,加强对滨海地区、生态景观廊道和水系的规划控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广(州)佛(山)同城化、广(州)清(远)一体化,加强广(州)佛(山)肇(庆)等珠三角区域层面的规划协调。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退役军人部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意见(2022年)
- 关于加速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意见(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
-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投资协议(2017年)
-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2013年)
-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1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
-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 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