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2018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方案》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体经济为发展经济的着力点,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积极探索新旧动能转换模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为促进全国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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