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设立贵阳市小河区的批复(2000年)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贵阳市设置市辖小河区的请示》(黔府呈〔1999〕3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同意设立贵阳市小河区,小河区辖贵阳市小河镇和贵阳市花溪区金竹镇,区人民政府驻黄河路。
贵阳市小河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2019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意见(200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的决定(2005年)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年)
- 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198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抢救保护北宋永昭陵地宫问题的复函(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2018年)
- 关于加强和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