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漯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漯河市源汇区行政区划撤销郾城县设立郾城区召陵区的请示》(豫政文〔2004〕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郾城县,设立漯河市郾城区、召陵区。
二、
将原郾城县的城关镇、孟庙镇、商桥镇、裴城镇、新店镇、龙城镇、黑龙潭乡、李集乡和源汇区的孙庄乡划归郾城区管辖,郾城区人民政府驻海河路。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电力争议调解暂行办法(2005年)
-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废止药品价格文件的通知(2015年)
-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2023年)
- 增进传统友谊促进共同发展推动中非友好合作迈上新台阶在中国—南非商务合作论坛开幕式上的演讲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6年)
-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2017年)
- 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2009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2000年)
- 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规定(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