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唐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唐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冀政〔2001〕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县级丰南市,设立唐山市丰南区,以原县级丰南市的行政区域为丰南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胥各庄镇。
二、
撤销丰润县和唐山市新区,设立唐山市丰润区,以原丰润县和新区的行政区域为丰润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幸福道。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二年二月一日
- 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5年)
-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
-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0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价格规范性文件目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2012年)
-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2015年)
- 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中文本)(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