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07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报吐鲁番市和特克斯县城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新政发〔2005〕113号)收悉。现就吐鲁番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吐鲁番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吐鲁番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遗存丰富,民族特色突出。
二、
你区及吐鲁番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在充分研究传统历史文化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历史文化街区等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注重体现民族特色和地方传统风貌,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
你区和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吐鲁番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有关规定的通知(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
-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
-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