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2021年)
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以下称四省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原则同意四省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试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紧紧围绕本地区发展定位,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促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贡献。
三、
四省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大胆实践,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开展差异化探索,在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方面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服务业的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四省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推进,组织开展成效评估,确保各项改革开放措施落实到位。
五、
需要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应调整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四省市人民政府和商务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1年4月9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2003年)
- 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办法(2017年)
-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2010年)
-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2015年)
-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2022年)
-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2009年)
- 关于修改《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