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路、水路交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水路交通能源利用及节约能源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公路、水路交通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在公路、水路交通使用能源的各个环节,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
- 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
-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2005年)
- 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几个问题的规定(1982年)
- 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管理办法(2010年)
-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3号决定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的修正(中文本)(2024年)
- 法官行为规范(试行)(2005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决定(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