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201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外贸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推动力量。当前,外贸形势复杂严峻,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对经济平稳运行和升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进一步降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抓紧评估和支持一批中长期险项目。
二、 大力支持外贸企业融资
通过差别准备金、利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贷款。加强银贸合作,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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