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年)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06年)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
- 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
- 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2023年)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2013年)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条
为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证券期货市场的投资行为,促进证券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政府投资机构、主权基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国际组织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
鼓励使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
第三条
合格境外投资者应当委托符合要求的境内机构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依法委托境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
第四条
合格境外投资者应当建立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确保投资运作、资金管理等行为符合境内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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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2013年)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17年)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与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一号)的批复(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96号(2010年)
- 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