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7年)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面临良好的机遇,也肩负着繁重的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 卫生事业面临的形势
(一)
“十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十五”期间,我国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05年,全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2岁,比2000年增加0.6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7.7/10万以内,比2000年下降10%;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9.0‰以内,比2000年下降4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2.5‰以内,比2000年下降43%,综合反映我国居民健康水平的指标继续提高。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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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2007年)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
-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9年8月1日)
- 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1999年)
- 江泽民主席致电古斯塔夫国王祝贺中国与瑞典建交五十周年(2000年)
-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