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7年)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面临良好的机遇,也肩负着繁重的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 卫生事业面临的形势
(一)
“十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十五”期间,我国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05年,全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2岁,比2000年增加0.6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7.7/10万以内,比2000年下降10%;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9.0‰以内,比2000年下降4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2.5‰以内,比2000年下降43%,综合反映我国居民健康水平的指标继续提高。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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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2015年)
-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的决定(2001年)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修改二〇〇二年六月七日在圣彼得堡(俄罗斯联邦)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的议定书》的决定(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7年)
-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2014年)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调整呼和浩特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0年)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2020年)
- 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