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检验工作,提升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医疗器械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
第三条
检验机构开展检验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独立、公正、权威的原则,对检验工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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