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2009年)
为规范保险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保监会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一章 保险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
第一条
应依法合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接受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与管理,遵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执行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应诚实守信,不隐瞒、不说谎、不作假,不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益。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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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决定(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
- 农业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3年)
- 关于修改《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2012年)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2012年)
- 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2007年)
- 国务院关于21世纪初期(2001—2005年)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的批复(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