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013年)
一、
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二、
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
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四、
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2003年)
- 国务院工作规则(2018年)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
-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7年)
- 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2023年)
- 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1989年)
-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