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的管理,规范其从业行为,维护出境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境旅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境旅游领队人员(以下简称“领队人员”),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出境旅游领队证(以下简称“领队证”),接受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的委派,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领队业务,是指为出境旅游团提供旅途全程陪同和有关服务;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协同境外接待旅行社(以下简称“接待社”)完成旅游计划安排;以及协调处理旅游过程中相关事务等活动。
第三条
申请领队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三)可切实负起领队责任的旅行社人员;
(四)掌握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
组团社要负责做好申请领队证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
业务培训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涉外纪律教育;旅游政策法规;旅游目的地国家的基本情况;领队人员的义务与职责。
对已经领取领队证的人员,组团社要继续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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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局关于修改《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废止《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民政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2016年)
- 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工作的通知(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 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2024年)
-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2005年)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22年)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