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200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促进就业,根据国家“十五”计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 适应扩大就业的需要,全面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
(一)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适应扩大就业的需要,将劳动力市场建设作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统筹规划,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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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的通知(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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