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6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法制办工作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截止2009年12月31日)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以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2件(见附件: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体育总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附件:
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
规章(3件)
序号
名 称
发布机关
文 号
发布时间
废止原因
1
教练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88)体干字103号
1988年2月29日
形势变化,实际已失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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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
- 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2001年)
- 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评审员管理办法(1999年)
- 继往开来,携手奋进共同开创中海关系美好未来——在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上的主旨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2年)
-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
-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2020年)
- 气象局关于公布已废止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