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2007年)

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农居工程)是国务院加强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的具体体现。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实施农居工程,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取得了明显成绩和有益经验。为全面推进农居工程的实施,努力提高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能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法制,依靠科技,通过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和技术服务网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