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2023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全文如下。
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
(二)
工作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坚持遵循法学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分类建设和管理法学院校。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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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2004年)
-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2011年)
- 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的决定(2001年)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工作规则(2015年)
- 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透明度条款有关问题的复函(2002年)
- 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诉讼管辖问题的规定(2016年)
- 中国和克罗地亚关于深化互利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