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2022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等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为支持和帮助青少年成长成才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关心下一代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进一步发挥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现就加强新时代关工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传统文化、科技素养和法治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五老”在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优势作用,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二)
工作原则。坚持党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关工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助力添彩;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努力学习、健康成长、艰苦奋斗;坚持发挥“五老”的优势作用,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尊重“五老”,爱护“五老”,学习“五老”,支持更多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的广阔舞台上老有所为、发光发热;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积极探索适合关工委特点的方法路径,使关心下一代工作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6年10月3日)
- 外交部发言人1999年12月31日就叶利钦总统宣布辞职发表谈话(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2021年)
-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9年)
- 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2006年)
-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