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补齐的短板,认真抓好扶贫惠民政策落实,扎实做好冬春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贫困地区、受灾地区和基层一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帮助困难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扶贫、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确保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低保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等按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做好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加强临时救助工作,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加大对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底线,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安置职工、困难企业职工等就业帮扶和服务。健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机制,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带着对农民工的真挚情感,扎实做好治欠保支工作,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
二、
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的形势监测和协调保障,确保民生用气用煤用电需要。拓宽供应渠道,加强产销衔接,保障粮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尤其要加强生猪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证群众吃上用上放心、安全的食品药品。加强节日市场经营行为、节日热销产品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
丰富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组织各类文化文艺小分队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加大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力度,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制作播出一批扎根新时代实践、彰显新时代精神的文艺精品剧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向上向善正能量。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体现地方特色、节日风俗的乡土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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