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应对金融危机的若干意见(2009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上水平”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抵御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帮助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 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对于企业在金融危机中提高抗风险能力、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意义,把促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应对金融危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知识产权作为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的集中体现,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是企业化危为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金融危机以来,全国企业经营状况表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在金融危机中表现出良好的抗风险能力和强劲的发展势头。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把促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应对金融危机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紧密配合当地政府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增强政策驱动效果,立足当前,危中寻机,把培育与运用自主知识产权作为保增长、调结构的主攻方向。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地方的知识产权局应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把握金融危机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的机遇和发展空间,着力帮助企业转变发展方式,通过自主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复苏。
二、 全面掌握金融危机及经济复苏时期辖区内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状况,建立信息及时上报机制
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状况,尤其是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情况的监测与分析,帮助企业梳理其知识产权工作状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进展,为科学制定、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实时决策依据。对于金融危机中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正反两方面的重大典型,要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及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 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制定专门帮扶措施,争取设立专项帮扶资金
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出台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加大对技术创新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充分把握国家和地方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利时机,协调当地财政等有关部门,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各环节设立一定的专项资金,实施企业知识产权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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