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2007年)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渝府文〔2005〕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重庆市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引导城乡产业分工协作,统筹做好重庆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充分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大城市带大农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整体推进格局。逐步把重庆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城乡统筹发展的现代化城市。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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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2004年)
-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13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
- 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2009年)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1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