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3年退牧还草任务的通知(2003年)

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云南、四川、新疆等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部开发办、计委、农(牧)业厅、财政厅、粮食局: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启动退牧还草工程。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国家计委、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启动退牧还草工程建设的请示》(国西办农〔2002〕48号),业经国务院批准同意。1月10日,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农业部联合召开了退牧还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退牧还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将2003年退牧还草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退牧还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实施退牧还草决策的重大意义

长期以来,由于自然原因和超载过牧等人为因素的影响,我国有90%的可利用天然草原不同程度地退化沙化,导致荒漠化不断加剧,引起江河断流,湖泊干涸,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这不仅极大地制约着草原畜牧业发展,影响农牧民收入增加和地区经济发展,而且还直接威胁到全国的生态安全,影响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草原保护和治理。
实施退牧还草,加快草原保护与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考虑做出的重要决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紧迫任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全面小康发展道路的重大举措。各地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上来,充分认识退牧还草的重大意义,把退牧还草做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 退牧还草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和实施范围

实施退牧还草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把草场生产经营、保护与建设的责任落实到户。实行以草定畜,严格控制载畜量。实行草场围栏封育,禁牧、休牧、划区轮牧,适当建设人工草地和饲草料基地,大力推行舍饲圈养。利用国家库存陈化粮较多的时机,以中央投入带动地方、个人投入。推行休牧与轮牧相结合、放牧与舍饲相结合的生产方式。优化畜草产业结构,恢复草原植被,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农牧民的长远生计。
退牧还草必须遵循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宜禁则禁,宜休则休,宜轮则轮,休牧与轮牧相结合;以保护封育、改良恢复为主,实行保护和建设相结合;以国家投入带动地方、个人投入,坚持国家、集体、个人投资相结合;以政策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充分发挥农牧民的积极性;坚持综合治理,实行退牧还草与产业开发、农牧民脱贫致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
退牧还草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实施范围:从今年起,计划用5年时间,在蒙甘宁西部荒漠草原,内蒙古东部退化草原,新疆北部退化草原和青藏高原东部江河源草原,先期集中治理10亿亩,约占西部地区严重退化草原的40%,力争5年使工程区内退化的草原得到基本恢复,天然草场得到休养生息,达到草畜平衡,实现草原资源的永续利用,建立起与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草原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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