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废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52 号
经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决定废止2001年6月6日发布施行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9号令)。
本决定自2018年11月10日起生效。
部 长 赵克志
2018年11月7日
-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2001年)
- 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开启携手迈向现代化的新篇章习近平在越南媒体发表署名文章(2023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4年)
- 关于在外交活动中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规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关于在二十一世纪加强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2000年)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1988年)
- 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2017年)
- 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2013年)
- 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