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要求,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推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
二、 工作目标
在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确保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为规范有效,做到监察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着力提升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能力和质量。
三、 全面推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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