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年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相关项目。
第三条
本专项覆盖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简化表述,以下所列省级部门工作要求,除特别说明的以外,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均参照执行。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2011年)
-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1999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
- 公安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06年)
- 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1990年)
- 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