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2023年)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给人民群众带来强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认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念,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成为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行动。为了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沿海、内河货物运输赔偿请求权时效期间问题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天津出口加工区规划范围的复函(2007年)
- 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2013年)
- 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2018年)
-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2022年)
-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佳木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