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决议(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决议(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决议(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出的《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会议认为,为使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顺利进行股份制改造,调整特别国债付息政策是必要的。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这个报告。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5年)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 国务院关于晋升和授予李喆生等24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2013年) 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2021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加烟台航空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等问题的复函(2003年) 城建监察规定(1996年)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2025年) 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