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决议(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决议(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决议(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出的《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会议认为,为使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顺利进行股份制改造,调整特别国债付息政策是必要的。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这个报告。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0年) 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2008年)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 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2017年) 农用运输车安全基准(1993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1996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2年) 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2015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