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决议(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出的《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会议认为,为使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顺利进行股份制改造,调整特别国债付息政策是必要的。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这个报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
-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2001年)
- 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2006年)
-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的批复(2020年)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关于核定公布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沉船水下文物保护区的批复(2024年)
-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2014年)
-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18年)
- 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