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2016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石家庄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1996年)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2010年)
-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2015年)
-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调整衡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