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监管规则(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保险机构完善内控管理,加强合规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是指中国保监会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基础上,通过整理、汇总、分析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运作的记录、信息和数据,按照计分标准对保险机构进行评分并开展持续监管的过程。
本规则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
中国保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制定并适时调整计分标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程序执行指导意见(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的复函(2005年)
- 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05年6月20日)
- 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 共抗疫情,共促复苏,共谋和平——在第三届巴黎和平论坛的致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0年)
- 关于加强保险行业文化建设的意见(2013年)
-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