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科技领军人才科技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家测绘局科技领军人才科技资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国家测绘局科技领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培养国家测绘局科技领军人才的补助经费,用于资助科技领军人才从事科技活动及团队建设。使用范围包括:
(一)开展创新性自主研究;
(二)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关键技术选题研究;
(三)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产学研对接;
(四)组织申报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或工程项目;
(五)收集文献资料、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申请知识产权等;
(六)组织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研讨、培训等形式的主题活动;
(七)科技领军人才自身医疗保健及其他与科研工作有关的事宜。
第三条 专项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国家测绘局年度部门经费预算,资助周期为两年,原则上与科技领军人才考核周期一致。
经考核合格继续作为科技领军人才管理的,可再次提出资助申请。
第四条 专项资金资助须由国家测绘局科技领军人才按规定提出资助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国家测绘局人事司审核。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